[未上市]新應材:本公司股東臨時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
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.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103/01/10~106/01/09.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. 東無異議照案通過.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 ...全文網址

2014-01-09 網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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