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本公司與UTM於94年8月16日簽訂代工主約, 本案為審慎確認製程,且96年因UTM之要求,乃至97年1月開始生產, 惟UTM以細故拒收本公司出貨,並進而於97年10月發出終止合約之通知。 本公司要求UTM應誠信履約,並持續與UTM協商, ...全文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