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董事、彩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.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經本公司10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 ...全文網址